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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辦公室空間 | 條款及細則

共享辦公室線上註冊條款及細則:

  1. 設施與服務

    1. 基於會員支付次頁規定的方案費用,TEC允許會員自啟始日起使用本合約管理及定義的方案內容和服務,直至依本合約規定終止為止。
    2. 定義:TEC共享辦公空間是協作工作環境中的共同空間或咖啡休息區。工作空間採先到先得原則,不接受預訂。
    3. 共享辦公通行證 – 允許會員根據其選擇的服務方案使用 TEC 共享辦公空間。可能包括:

      1. 通行其所在城市的所有 TEC 中心的共享辦公空間(城市通行證)。
      2. 通行全球任何 TEC 中心(全球通行證)。
      3. 通行指定 TEC 中心/城市/特定地區通行證。
      4. 專屬辦公桌計劃 – 該計劃允許會員按其所選計劃中的規定使用 TEC 共享辦公空間內的專屬辦公桌。
      5. 日租辦公室 - 會員有權於簽約城市使用空置的工作間,僅限德事的營業時間內。該空置工作間的安排可由會員於辦公室系統內預定或者由德事員工根據客戶的入駐情況安排,受使用率限制。
      6. 所有計劃包含的內容均配有適用於兩台設備的 Wi-Fi 連接。有關詳細的訪問級別和具體權利,請參閱協議中的附加條款。
    4. 服務方案適用下列條件:

      1. 會員資格限指定使用人,禁止轉讓,且不得與任何第三方共享。
      2. 共享辦公空間使用僅限合約簽約用戶和其他簽約聯盟會員。
      3. 任何分配給會員的專用桌位在會員資格有效期間均不固定或保證。TEC保留隨時重新分配或移動會員專用桌位的權利,無需事先通知。然而,若需要變更會員的分配桌位,TEC將盡合理努力為會員提供一個合適的新專用桌位,但無法保證特定的桌位或區域。
      4. 使用其他TEC中心(大廳、共享辦公空間),僅限於中心營業時間,其規範依據會員購買之內容。在權利範圍之外使用共享空間將按照服務價格指南中規定的費率收費。
      5. TEC保留提供其他設施作為共享辦公空間無法使用時的替代方案權利,以及對使用服務範圍超過會員方案內容時另外收取費用的權利。
    5. 下列商業服務亦可按TEC不時更新公佈的費率取得。所有會員皆可自由選擇是否需要該項服務,在非營業時間可能需收取額外費用:

      • 專屬祕書、會計、外務或其他商業服務
      • 餐飲服務
      • 快遞服務
      • 影印和掃描
      • 翻譯
      • 停車空間
      • 協助辦理商業執照
      • 辦公用品
      • 視訊會議
      • 會議室
      • 其他服務
  2. 合約簽署與帳單

    1. 會員必須提供至少1種有效的照片證件和地址證明。TEC保留絕對酌情權,如果未收到文件或者TEC懷疑文件不真實,則有權終止該方案。作為會員資格的條件,所有會員必須在購買方案後7天內完成KYC流程並提供任何必要的文件。如果TEC未收到會員所需的文件,TEC保留絕對酌情權終止會員資格。
    2. 會員資格的必要條件是信用卡扣款或自動扣款。選擇信用卡扣款即表示會員不可撤銷授權TEC在帳單到期日從會員的信用卡中扣除方案費用、任何預付的相關稅款和所有逾期收取的服務費用。對於任何部分時段,將進行按比例調整。
    3. 信用卡和自動扣款付款失敗——如果付款失敗,TEC將在接下來的四天內嘗試扣款,每次失敗都會發送電子郵件通知付款失敗。每次失敗將收取相當於方案費用10%的失敗付款費用。在連續4次嘗試失敗之後,會員的帳戶和所有服務將因付款失敗而被終止,直到會員付清款項。
    4. 選擇透過自動扣款或銀行轉帳付款的會員,應在本合約有效期間,在發票到期日前支付預付方案費用及所有未付款的服務費用。此外,如果自動扣款餘額不足,也將產生與信用卡付款失敗一樣的額外費用。
    5. 若會員未於帳單開立日後14日內支付德事帳單全額款項,德事有權:

      1. TEC將暫停提供會員部分或全部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來電接聽和郵件服務。任何超過14天的未付款款項都將產生10%的逾期行政費用,按月計算,直到收到款項為止。會員需支付所有銀行費用。
      2. 禁止會員使用共享辦公空間、會議室、列印或其他附屬服務及任何專屬儲物空間、更換鎖匙,且無須提前通知。
      3. 清空會員的專屬儲物櫃。
      4. 要求會員承擔德事為追回全部拖欠款項而產生的法律費用。
      5. 收取重新啟用費。
      6. 將收取每月暫停費用,另加適用稅款。
    6. 會員應向德事支付帳單所列載全部金額,不得有任何扣除或抵扣金額。
    7. 會員應支付一切銀行手續費、匯率差額、貨幣調整和其他與方案費用和罰款的相關 規費。
  3. 費用

    1. 每月方案費用將從背頁所指定的起始日期起,每年自動調整費率增加5%,此調整基於標準價格,不包括任何優惠或折扣。
    2. TEC有權自行決定合約到期後的費用。對於合約到期日後的任何費用變動,會員將至少提前30天收到通知。
    3. 其他付費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超額來電費用、秘書服務、影印與列印、掃描、郵資及大宗郵件、國內外快遞、補充共同工作時數、置物櫃以及會議室等。在營業時間內,這些服務可在TEC會員價目表所規定的價格下提供給會員,並視供應情況而定。若TEC或其供應商向會員提供任何服務,將按照TEC會員價目表中的價格進行收費。TEC保留審查、新增或修改會員價目指南中價格的權利,並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會員。
  4. 押金

    1. 會員應於簽約後五個工作天內向德事支付押金。押金應於本合約結束日後 60日內依會員提供之銀行資訊返還會員,但會員須已履行本合約對其規定的義務,且德事可從中扣除任何未支付之帳單款項及違約金。如會員未及時繳納押金,德事有權終止本合約。
    2. 押金的沒收或德事從押金扣除任何款項的行為,均不影響會員履行本合約對其規定的所有義務,亦不得限制德事在本合約期間內或屆滿日期之後因會員的任何違約行為而採取補償措施的權利。
    3. 會員如有任何違約行為,德事有充分的權利沒收押金。由於會員未履約導致德事自押金中扣除任何款項,會員應於收到扣款通知後14日內補足押金。
    4. 若會員未於本合約結束日後360 日內提供押金退還的充分資訊,押金則視為放棄並歸德事所有,德事毋須經會員核准或通知。
    5. 若會員每月帳戶餘額超過保證金的50%或以上,TEC將通知會員必須增加相當於超額金額的保證金。增加的保證金應於下一個帳單周期內支付。
  5. 稅金

    會員依本合約應付的任何金額應除地方稅金外,包括但不僅限於貨物和服務稅。若TEC依本合約所供應的任何服務必須課稅,TEC須提供會員一份有效帳單說明稅務目的,會員必須支付給TEC的額外金額等同於供應服務的項目款項乘以當地稅率。

  6. 終止合約

    本合約得依下列條款終止:

    1. 本合約在到期後每月自動續約。雙方可以在任何月份的最後一天結束合約,但必須提前至少一個月以書面通知。通知必須在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之前收到。例如,如果您希望您的服務在10月31日結束,則書面通知必須在9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收到。TEC不接受對此規則的任何例外情況。
    2. 若會員於本合約結束日前已全額支付未到期之方案費,以及其他所有未付帳單金額和違約金(如有任何),則會員可提前終止合約且無需履行本合約項下的義務。當德事收訖以上所列款項後,押金將直接退還會員。
    3. 若會員違反任何義務,本合約可立即終止。德事有權(但非義務)保留會員的任何個人物品或其他財產,直到所有應付德事的款項均已付清或所有其他損失均已償還為止。如會員未於合約終止後14 日內支付,德事有權處理保留的任何物品,以償還任何欠款或進行處置所花費的任何成本,且無須事前通知或核准。
    4. 若會員或試圖聯絡會員的人員對TEC團隊成員造成騷擾,TEC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此外,若TEC有合理理由懷疑會員涉及不道德、不合倫理、非法或欺詐的商業行為,TEC保留權利隨時終止本協議,停止所有服務,並通知相關主管機關。
    5. 若會員終止訂購虛擬辦公室,會員必須歸還所有鑰匙及其他進入中心的方式,放棄對電話號碼及相關服務的權利,停止在所有公司文件、商業登記和行銷宣傳中使用TEC的地址,並向政府及其他政府機構註銷辦公地址。如會員於本合約結束日後持續在各式文件和材料中使用德事資訊,德事有權繼續按公布的方案費率每月向會員收費及提出任何適當訴訟。若會員丟失中心的任何鑰匙或門禁卡,會員必須支付該項丟失項目的賠償費用。
  7. 退款

    會員自帳單到期日起有14日對費用提出異議的時間。TEC僅在向會員收取的任何費用金額有誤時始得退費。

  8. 會員的權利和責任

    會員不得:

    1. 呈現不專業及不負責的態度行為,或以會造成TEC中心其他會員/使用人困擾、干擾或傷害作為。
    2. 為商業陳列/產品陳列、儲物、住宿/睡眠或其他不符合道德或違法的目的占據空間。
    3. 留下個人財產無人看管。個人財產如有任何損失或損害,TEC概不負責。無人看管的個人財產可能由執勤的TEC客服代表搬離。
    4. 妨礙或干預TEC持有或控制中心和營運處所的權利。
    5. 為了會員事業以外目的使用中心,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允許將中心、方案內容或服務用於任何非法活動。
    6. 干預TEC事業行動,且在本合約約期內及期滿後6個月內,不得直接或間接招攬TEC任何人員。若會員在前述期間直接或間接聘用TEC任何人員,會員應於該人員開始新工作後七(7)日內,支付給TEC金額等於該人員第1年總薪資或聘雇費用(包括保證獎金或福利)25%的徵募費。
    7. 經由支付TEC佣金方式有此作為。會員同意若會員慫恿、說服或導致現有的TEC會員遷出中心,則應支付TEC一筆佣金,金額應等於被慫恿或被說服遷出中心的公司12個月租金。
    8. 在以下情況下,會員或會員授權的任何人進入或在中心內因疏忽、遺漏、故意或粗心行為,或違反本合約中的任何條件而損壞中心的裝飾、固定裝置、配件或其他設備,TEC有權向會員索賠修復損壞的費用。

    會員應:

    1. 遵守TEC為了管理中心所不定期制訂的所有規章制度。
    2. 同意TEC的共享辦公空間、分配位置和專屬工作空間皆有閉路電視24小時監視。TEC僅依當地法律執行人的要求或根據當地執行法規提供閉路電視影像。
    3. 負責會員或經會員許可或受會員明確或暗示邀請的任何人所造成TEC中心內的損害賠償,包括但不僅限於會員的員工、承包商、代理人或出現在TEC中心的其他人。如有此類損害,TEC有權採取一切必要步驟矯正。
    4. 在進入及離開中心時,應配合正式的登記及登出作業。
    5. 於每個工作日離開辦公單位時,清除帶走個人物品。僅適用於日常通行(10日)、日常通行方案。
  9. 業主的權利和責任德事應:

    TEC應:

    1. 將中心內設施維持運作正常、適當清理及具適當配備。
    2. 保有搬移會員的最終權力。
    3. 若TEC要求會員在本合約約期或後續約期內搬遷,提供會員其他中心空間供選擇。
    4. 提供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上午9:00到下午6:00正常營業時間內的商業服務接待、總機和其他商業服務。營業時間由TEC公告,將事先通知所有會員。
    5. 緊急情況時,任何擅自進入和/或未授權進入或非TEC服務訂購者進入中心,我方將不負任何責任。
    6. 經會員事前口頭同意後,有權隨時進入分配位置和工作空間進行檢查、維修及提供服務和清掃,但緊急情況、郵件遞送或每日清潔服務則無需取得前述口頭同意。
    7. 在德事合理判斷會員已進入中心使用,且未依規定進行登記登出作業,德事有權保留安排整天工作日給予該會員的權利。
    8. 如有任何合理的營運需求,德事有權保留提供會員其他相似大小的分配位置和工作空間的權利。
  10. 保障賠償

    1. 中心設施因由中心內其他會員使用,而無法提供給會員使用時,TEC無須負任何責任,若因任何臨時原因,會員無法出入中心,TEC對會員亦無任何責任。
    2. TEC對會員的任何設備、動產或物品的遭竊或損害概不負責。
    3. 因資料安全或電腦系統故障,或TEC因執行職務的任何人員、管理人或雜務工的衰減、罷工或延誤,而未依本合約提供任何方案內容或服務,會員無權取得任何賠償。
    4. 會員應保障TEC及其主管、員工和代理人免承擔因會員使用TEC方案內容及共同工作空間和其他商業服務所產生的一切索求、責任或損失,以及一切損害賠償和費用。會員應維持充分的公共責任險,以承擔此類潛在的責任。
  11. 一般規定

    1. 本合約為專屬性質,不得轉讓。
    2. 一切通知皆須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為之。送交任何一方的通知,如以掛號函件或電子郵件寄送至次頁所列的地址或電子信箱,應視為送達。
    3. 若本合約任何規定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或損及其他條款的效力。若會員未履約,且TEC未採取相關行動,亦不得視為TEC放棄其相關權利。
    4. 若會員由一人以上構成,全體應共同及個別地負責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對會員規定的義務。
    5. 本合約取代任何先前的合約,包含會員和TEC之間的全部合約,本合約僅得經雙方 同意以書面修訂、變更或更改。本合約依中心所在地的國家和地方法律解釋及執行。
    6. 會員資格未經德事明確許可,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或個人。